一个婚姻调查事务所的“灰色生存法则”
“尽管法律不承认我们的身份,但社会对我们的需求却越来越大。”刘先生是徐州私家侦探公司的负责人,自称从事这个行业已有十年的历史,他手下有6个“调查员”。
刘先生认为是市场需求催生了私家侦探行业。“我刚开始做这行的时候主要是帮助一些企业“打假”,之后才慢慢转向婚外情调查、追债等业务。”刘先生说,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但很多当事人由于能力限制,难以搜集到有关证据,而公安、法院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可以帮助当事人做调查。“这就是民间调查组织的生存空间,我们可以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效益。”
刘先生曾接过一个“单子”。他的“当事人”因为债务问题诉诸法律,尽管法院判决刘先生的“当事人”胜诉,但欠债者一直以经济条件不允许为借口不肯还债。经过刘先生团队的“调查取证”,这位“当事人”获得了有力证据,在法院的干预下最终要回了部分欠款。
事实上,刘先生对外从不宣称自己的“侦探”身份,“我们知道自己没有法律身份,但这不代表我们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”刘先生坦言,他的调查所从不介入刑事案件,“即使我们调查婚外情,也只能拍一些室外的影音资料,并向委托人提供线索,我们不会到现场搜集证据,因为我们知道这很容易侵犯隐私。”刘先生说,偷拍和偷录的影音材料,不能独立作为呈堂证据,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在证据搜集上调动当事人的“主动性”。刘先生说,他的团队也很注意调查手段,一般不采用针孔摄像机、窃听器等非法器械,通常情况下采取行踪调查的方式。
刘先生的调查所业务来源主要有两个,一是通过熟人介绍;另外就是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——由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“客户”,调查所“干活”,然后按比例分成。在他们的业务数据中,民事案件中的婚姻调查占其业务总量的70%左右,而债务调查占30%。委托人大部分为白领阶层、私企老板等经济条件较好的人群。
据了解侦探行业的人士透露,目前南宁像刘先生经营的这种“正规调查所”有7、8家,但一些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事务所也不在少数。这一行业的从业者既有律师,也有刑满释放人员、无业游民,其素质能力参差不齐、鱼目混杂。